天秤座法律網,天秤座法律事務所 | 天秤座法律網
日間電話
04-23756755
其他時段
0936-177880
天秤座法律網
    CLOSE
  • 關於我們
    • 回上一頁
    • 我們的理念
    • 我們的團隊
    • 我們的服務
  • 律師說案例
  • 法律說新聞
  • 法律知識庫
  • 線上存證信函
  • Copyright © 2019 MIRACLE
聯絡我們
  • 首頁
  • 律師說案例
  • 民事類
  • 債權債務關係案例
律師說案例
  • 民事類
    • 債權債務關係案例
    • 不動產及其他物權案例
    • 智慧財產權法案例
    • 商事法案例
    • 民事訴訟程序案例
  • 家事類
    • 婚姻訴訟案例
    • 親子訴訟案例
    • 其他訴訟案例
    • 婚姻非訟案例
    • 親子非訟案例
    • 其他非訟案例
  • 刑事類
    • 侵害國家法益案例
    • 侵害社會法益案例
    • 侵害人身法益案例
    • 侵害財產法益案例
    • 刑事訴訟程序案例
  • 行政類
    • 行政爭訟案例
    • 國家賠償案例
  • 勞動類
    • 勞動契約案例
    • 資遣及離職案例
    • 退休金案例
    • 工資及加班費案例
    • 職業災害案例
    • 職場性騷擾案例
  • 非訟類
    • 強制執行案例
    • 消費者債務清理案例
    •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案例
    • 發函催告與協商調解案例
案例事實
委託人蔣先生(原告/承租人)
案件結果被告應返還原告65萬元
受任律師李郁霆律師

蔣先生經營物流公司,因倉儲空間不足,於是向A公司承租大型倉庫,每月租金35萬元,並給付65萬元保證金(押金),作為存放客戶貨物之用,但實際使用後發現倉庫不合需求,且A公司也有放置部分廢棄物在內,蔣先生於是向A公司請求終止租約,但A公司不同意終止租約,也拒絕返還任何保證金,但A公司為了繼續把倉庫租給其他人獲利,最後同意蔣先生終止租約,收回倉庫鑰匙,但仍稱蔣先生單方終止租約,就是要沒收保證金,經溝通無效,蔣先生於是來所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取回保證金。

律師解說

承租人終止租約,未必都可沒收保證金

律師檢視蔣先生與A公司的租賃契約(由A公司所擬)後,裡面有諸多不公平之條款,甚至有牴觸民法租賃條文的情形,而其中保證金之約定為:「乙方(蔣先生)應繳納履約保證金65萬元整,於租期屆滿或租約終止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無息退還。」而租賃契約為民事契約,自有契約自由原則之適用,當事人可自行約定何種情形可沒收保證金、何種情形應發還保證金,雖然A公司不斷辯稱依習慣、常規,單方終止租約,本來就要沒收保證金,並對蔣先生多有指責,但雙方的契約確實未約定單方終止租約時,A公司可沒收保證金的條文,反依條文之文義解釋,既然A公司嗣後同意蔣先生終止租約,且倉庫鑰匙也交還,復無其他租賃物點交之需求,即無待解決事項,依約定A公司就應該要退還保證金,無沒收之權利。

法院判決

法院審理後,認為雙方確實已合意終止租約,依契約的約定,蔣先生請求A公司返還保證金為有理由,判決A公司應返還蔣先生65萬元保證金及遲延之利息。

 
回上層

信箱:justlawtime@gmail.com
地址: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70號7樓之2

服務電話

北部:02-27185211
桃竹:03-6586032
中部:04-23756755

南部:07-2819120
夜間:0936-177880
採用全球最先進SSL 256bit 傳輸加密機制
建議使用Chrome、Firefox、Safari最新版本瀏覽
Design by WebTech 網頁設計